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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卡被冻结 一定要退赃吗?

曼昆区块链法律 2024年03月01日 12:20

来源:曼昆区块链法律

首先,有关赃款的最终归属,有一定的顺位,依次是善良的你、被坑的受害人以及兜底的社会国家。

银行卡因收到赃款被冻结时,一般只有持卡人有正当的收钱理由,才不用受牵连退款法律上的专有解释是:你收钱得是善意取得的。通俗的理解就是:虽然对方打过来的钱不是什么正经钱,但你收钱时是不晓得的,是有合法依据的,比如正常贸易收款结算、合法债务催收款、被裁员后的经济补偿金等等,即彼之砒霜,我之饭碗。此时让善良无知的你买单,会造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、会造成不公平的后果。

因此,有正当理由,即使收到赃款也不用退款,那么,无正当理由就得乖乖退款,并由办案机关退赔给受害人。如果不存在受害人,比如涉嫌黄赌毒等应该被罚没的赃款,那就会被直接收缴国库。总之,犯错就得认,下次不再被骗不就好了!你破财了,吃一堑长一智,财商也高了呀!

其次,先不谈USDT的事儿,先说下通常情形下,银行卡被冻结,善良的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,才可以不退款呢?

银行卡涉赃被冻结后,此时压力就给到收款人了。要想不退款还能解冻,收款人要自证清白是善意取得的。就善意取得的认定,收款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1.收款时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是赃款,即使事后知道收到赃款的,也不算在内;

2.收款人收钱不仅是合法的,而且收款对价也是合理的,不是无偿或者低价取得的,即收钱不存在白嫖、占便宜的情形;

举例来说说善意取得的具体情形:公司让你主持操办年会,并让你先垫着花销。完事后,公司根据你提交的发票与提款申请,给你报销了,并往你工资卡打了对应款项。到账后,你美滋滋地吃着火锅唱着歌,正在回味“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法是找到问题的关键”,突然就被警察叔叔叫去问话了!办案机关告知,公司打给你的款子涉及赃款,已经把你的卡冻了,并让你赶紧退了好解冻,不然你连下次烫火锅的钱都付不起。这时候抱屈的你得支棱起来,把公司委托你办事的邮件或者聊天记录,你为年会采购的商品服务买卖合同、付款与沟通记录、银行流水,以及你根据公司报账流程申报的各种审批文件等等,都一五一十的亮出来,才能证明你从公司收到垫付的款子是应得的,即善意取得的,才不用退款退赃。类似所谓赃款的善意取得情形还有合法工资所得、合法交易投资所得等。

当然,如果你证明不了收钱是有理有据的,那就没办法拖着不还了,只能乖乖退钱。直接上法条,比如根据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七条第(二)项的规定,“涉案银行账户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账户内的款项,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,应当及时返还。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查实全部被害人,但有证据证明该账户系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,且被告人无法说明款项合法来源的,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,应认定为违法所得,予以追缴。”

再其次,继续聊USDT的事儿,卖出虚拟货币时收到赃款,需要退款么?怎样解冻?

如上所述,如果是合法正常的交易投资,即使不幸收到赃款了,只要证明符合善意取得的情形就不用退款。但是,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在我国比较尴尬。简单来说,虚拟货币作为虚拟财产,可以被合法持有,但是涉及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,当下还不为法律所认可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(“924通知”)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。其中法币与虚拟币之间的兑换业务、虚拟币之间的兑换业务等相关活动就被认为非法金融活动,被坚决予以取缔。司法实践中,涉及虚拟货币的买卖合同,也经常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。因此,卖出虚拟货币本身获得的价款,虽然不应像赌资等被认定为非法,目前也处在不被法律保护的状态,故难以主张出U的收款本身属于合法取得的款项

虽然也有观点认为,与平台被绝对禁止买卖虚拟币不同,个人之间的虚拟币交易应该是合法有效的。但是,根据当下涉U冻卡解冻的实务现状,个人炒币时不慎收到赃款,难以被认可为合法善意取得的。总之,该退还是得退!

最后,一般来讲,收款人按照办案机关要求的步骤退赃,银行卡就应当获得解冻了。

但是,也不排除仍未解冻的情形,例如涉案刑事案件复杂、办案机关事务繁忙等,导致银行卡还不能立马使用。所以在配合调查退赃后,可以在过一段时间,适时询问解冻状况,必要时可以寻找专业人士代为咨询,而不是干等、干着急。